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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暮光]灿烂阳光
作者:漫空
备注:
一觉醒来有了个舅舅名查理,一表姐叫贝拉,住的地方是福克斯,来了一堆转学生都姓卡伦,自己还不小心勾搭来名为大字母C的信友——
C信友,你怎么会发光啊。
C信友,你的眼睛变色了吧。
C信友,你看起来貌美肤白似娇柔易推倒,怎么两眼通红横扫千军摸起来还硬邦邦!
C信友,你难道都不眨眼?
C信友,吃饭不?不吃。那喝水不?不喝。那你上厕所吗?不上。哦……
C信友,你看起来,呵呵,不太像人……
内容标签:英美剧 穿越时空 异国奇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凯厄斯——克莱尔 ┃ 配角: ┃ 其它:
【编辑评价】
女主因病去世,重生却又与父母遭遇生死离别,死亡的消磨到达了崩溃,反而让生命变得新鲜而坚强。一觉醒来有了个舅舅名查理,一个表姐叫贝拉,住的地方是福克斯,来了一堆转学生都姓卡伦,自己还不小心勾搭到名为大字母C的信友,她有了新的名字,叫克莱尔……文章为第一人称的暮光同人,主角的性格鲜活热烈,与吸血鬼凯厄斯的黑暗基调形成极强的对比。作者文笔流畅,日常生活的描写格外细腻,但并不让人感觉枯燥或者琐碎,字里行间渗透着浓郁的英美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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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绿色的福克斯
在卡伦一家到来之前,我并不知道那些传说与阴暗的故事竟然是一种另类的真实。甚至不知道,我活着的地方,仅仅是一个中年大妈关于爱情的梦。——2003年5月17号
福克斯是一个长年都浸润在阴雨与苔藓里的地方,终年不见阳光,阴霾的天空让这里的主色调永远都无法鲜明多彩。这里唯独翠绿这种颜色满目苍夷,代表生命力的颜色,在福克斯这个地方总是给人一种压抑到快要形成实质感的压力。
我需要这里的阴天,但是却不太喜欢这里的绿色。
每次出行开着我那辆二手的宝蓝色福特汽车经过森林的时候,可以看到高耸的道格拉斯冷杉在淡绿色的雾气中时隐时现,绿到发蓝的山脉遍布针叶树。一些野鹿偶尔会出现在公路旁边,也许我该感谢这里独特的人文习俗,没有人会轻易将这些可爱的森林动物一枪了事,送上餐桌。
我不知道生命的轨迹是怎么延伸的,看了许多关于前世今生的书籍,也看到了许多似是而非的转世故事,但是对于我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帮助。在八岁的时候我就放下那些诡异的生命话题,而打算认认真真活下来。
我记得自己上一辈子是中国人,在打算放下追究我从何而来的那一刻起,关于我是中国人这个事实就是上一辈子的事情了。
我年轻得病,辗转医院病床好几年后咽气身亡,那时候亲人朋友都已经比我先放弃我的生命。记得在病床上闭上眼睛的时候,只有窗外温暖的午后阳光爬上了我的脸孔,温柔地陪伴着我走过人生的最后一程。
平凡的人生在最后那几年里好像浓缩了生命里所有的大起大落的精华,悲痛与苦难,直面生死与肉体的颓败,还有所有人离开的步伐与自己挣扎的不放弃,到最后搂着一缕阳光平静地迎来永远的沉睡,一辈子的生命就这样落下。
我在死去的时候其实不觉得遗憾,甚至是轻松。我想我短短的一辈子生活平淡无奇,却在得病后终于迎来了人生自我的成熟与升华,到了最后我甚至能听到我心灵完美无缺,花开灿烂的那一刻。
再次清醒,是在一个温暖到发烫的怀抱里,满目鲜血,恍惚不知何处。一个女人一直摸着我头发,她被压在车底,而我在她怀里被护得紧紧的。
我不知道一个人竟然能流那么多的血,就像是被破坏的水龙头水管,谁也无法阻止那些血液汹涌而出。女人是外国人,皮肤白皙,金色头发粘着玻璃碎渣与黑红色的液体,五官立体而美丽。我听到她逐渐虚弱的喃语:“克莱尔,宝贝,妈妈爱你,我们去接爸爸,去接……”
我发现我满脸泪水夹杂着血腥味,却还搞不清楚是什么状况,刚刚接受自己死了,结果眼睛一睁开又挪了个地方。
费力地摸摸这个女人的脸孔,濒临死亡的苍白正在颤抖着,我安慰她,“没事,会有人来救你的。”
女人目光渐渐沉寂,我发现自己眼泪又开始横流了,可是我并没有脆弱到见到陌生人受伤就吓哭的境地,身体与心理似乎一点都不契合。
我喃喃自语:“会有人来救你的。”沉默了很久又说:“救我们。”
最后得救的只有我,他们叫我克莱尔-米勒。他们都是外国人,说的都是英语,我英语不好,但是奇迹的是我听懂了所有人杂乱的话语,怒吼,安慰,悲怜的细语。
真是一个诡异而漫长的梦,受伤的地方开始了尖锐而沉重的痛苦。我重新躺回病床上,比之前好的医疗环境,肉体的剧痛也不是那种被死亡消磨到崩溃的倦怠无力,我重新变得新鲜而坚强。
这是一种无法言喻的美丽感觉,像是灵魂慢慢在与一个充满生命力的身体互相融合,车祸受到的伤害刺激到我迷茫的神经感知,我真实地感受到活着的剧痛,清晰到我无法抗拒逃避。
这种痛苦是来自骨头碎裂,内脏哀嚎,还有精神重组。
来来往往的安慰与八卦,我知道了自己变成了一个六岁的美国小女孩,这让我惊恐了几天,担心自己是不是精神病发作,逗自己玩的。慢慢接受了现状,知道了这个小女孩的父亲是华盛顿的州警察,在公路上巡逻的时候卷入珠宝抢劫案,被犯人击中三枪当场死亡。
母亲是那个我醒过来见到的女人,听说是警局方面通知她后,她刺激过度带着才六岁的小女儿上了车,发了疯地踩油门要去医院看自己的丈夫才发生的车祸。
一夜之间,这个曾经完满的三口之家,支离破碎。
就剩下我,以孤儿之身重新活了下来。
那段时间很多穿着警服的人来到医院照顾我,他们很努力地对我笑着,给我讲故事说笑话,带了很多孩子喜欢的玩具还有绒毛娃娃,女孩子喜欢的裙子新鞋。
我愣愣地对着他们,跟块木头一样,因为我英语真不好,就算很奇怪一醒来就无师自通能听懂这些夹杂着各种美国俚语,平民化幽默,各种各样复杂单词串联起来的异国语言,我也无法确定自己一开口是不是这种语言,我更倾向自己出声可能就是普通话,中文。
所以他们以为我吓傻失语了,连儿童心理医生都天天过来给我搭积木,轻声细语地给我唱摇篮曲。
后来一个男人匆匆出现,他满身风尘,似乎刚从飞机上下来,行李就丢在病房门边。很典型的美国人,眼窝深邃,脸孔削瘦,深棕色的短发下满脸疲惫。行为举止少了一点这个地方的人特有的那种热情自然,反而有点笨拙严谨。他对着我似乎有点手足无措,“我是你舅舅,你妈妈的事情我才知道,我真是……真是该死,竟然放着你一个人在这里这么久,原谅舅舅,克莱尔,你别难过。”
说是我舅舅的男人伸手将我小心翼翼地拥在怀里,他怕是惊吓到什么脆弱的物体般温说:“没事,都过去了孩子,我会照顾你的。你父母一定不会希望你这个样子,你可是个好孩子,你会好的,克莱尔。”
我觉得这个怀抱的温度很暖和,跟那个护着克莱尔的母亲的怀抱一样的温度。不知道怎么我竟然开口轻声唤了一声:“舅舅?”带着点不确定,是英语,我觉得我应该是念对了这个词语。
男人拥抱我的手臂颤抖了一下,才将我更用力地抱住,接着身体剧烈地抖动起来。他哽咽地说:“是舅舅,你妈妈她很爱你,克莱尔,她真的很爱你。”
我知道,所有母亲最爱的永远是自己的孩子。
但是对一个哥哥来说,失去了亲爱的妹妹,也是一种挖心掏肺的苦痛。
生离死别,永远是人类最大的看不破与放不下。
我伸出手回抱他,声音带着自己都不太习惯的尖细稚嫩,“她也爱你。”
我在医院里住了半个月,舅舅查理就在医院里一直照顾我。我感激他,我并不是真正的克莱尔,别人对我的好,我都当做恩请记着。
身体好了点后他将我接到华盛顿州的福克斯小镇,这是他住了半辈子的地方。我来的那天福克斯在下雨,经过温带森林的时候看到浸润上雨水的树木与石块都覆盖上一层厚厚的深绿色。无边无际的高山树木,漫长虚幻得如同一个梦。
奎鲁特河奔腾过弥漫着翠绿色大雾的古森林,仿佛在一路歌唱。
这里是一个泡在雨水里的绿色星球,我没想到自己会这里一住就是很多年。
甚至在那一家子来到这里之前,我都没想起来过这个听着有点耳熟的地方,跟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名有什么不一样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摸摸下巴。月圆了,中秋了。上来看看。
☆、第2章 那辆豪华跑车
又下雨了,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带着石台的窗户上全是雨声的清脆声响,房间里面的老式音响还开着,我昨天晚上忘记关掉它。音响是杰森-米勒留下来的,也是这个身体的父亲。他热爱任何旋律优美的音乐,收集了很多经典的欧美音乐CD,密密麻麻放在特定的CD木头箱格里面,还有相当一部分都乱塞到艾玛--米勒的书架上。
这对夫妻的兴趣爱好很符合美国中产阶级的品位,热爱音乐书籍,喜欢举办小型聚会,喜欢葡萄酒及漂亮的瓷器盘子,一周会去一次华盛顿州某一个几十年老牌的餐厅,穿着正式的西装与小礼服去音乐广场跳舞。热情好客,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资助一所孤儿院,经常捐献书本衣物。
杰森有写日记的习惯,艾玛有记账单的习惯。我知道他们的经济支出收入,还有他们的事情都是因为这两个人留下来的日记,读书笔记还有账单,让我这个负责收拾的人看到了这对夫妻的生活散碎。
当初从华盛顿州中心城市跟查理搬到西雅图边缘小镇福克斯的时候,很多东西都是我自己整理的。查理是个粗心的人,对于搬家也停留在开辆租赁来的红色小卡车,将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电器,还有一些必需品及衣物给弄上车就算完。
因为房子不打算卖,查理是想等我长大以后才将那栋两层别墅,价值三十多万美元的房产交给我自己处理。美国购买的都是土地永久使用权,资本世界的私有财产得到了很完美的保护,所以我不用担心房子会因为使用年限过了而被收回去。大型家具放在房子里,盖上防尘布。
而我将很多查理忽视的东西都给整理出来,包括几百张正版CD,三个书架的各种原版书籍,杰森的日记,艾玛的小提琴,一把家庭手枪,还有珍藏在橱柜里面的婚纱。
我还找到了很多克莱尔的玩具娃娃,糖果色的裙子,几本家庭作业及图册。这些我都小心放到盒子里收藏起来,将它们带到福克斯。
我很喜欢这家人,所以很多东西我都不想轻易就遗失了,或者放在这个即将寂静下去的房子里。我渴望活着的生命,也希望自己能让这些东西继续活着。
所以在福克斯的房子里,我还延续着杰森的习惯,将一些CD塞到书架上,凌乱的温馨。在自己床头放了一张这家三口的全家福,墙上挂着小时候克莱尔涂鸦的一张抽象画。
我不忌讳死亡这个话题,更不忌讳面对米勒一家,缘分是很奇妙的事情。我从未见过他们,但是现在我却成为他们唯一的生命延续。我不讨厌这种感觉,也不排斥成为一个叫克莱尔的女孩,人生总有一些事情必须去做的。我还是我,不过我的生命多了一项怀念这家人的责任。
从床上爬起来,被子轻厚,材料是一种很舒适的棉绒。我特意跑到奥林匹亚买,看起来很厚实,但是盖起来没有看起来那么重。福克斯的气温就算到了夏天也是十几摄氏度,这让怕冷的人只能终年准备长袖衬衫与羽绒服。
我懒得去折叠被子,被子松松垮垮乱在床铺上,赤着脚丫跑到窗边。窗外的天空阴郁沉重,整个小镇都被茫茫的大雨倾盖住,房子前的草坪都是水洼。远处是连绵的森林,高耸的大树如同古老的长柱形化石,僵直而神秘。翠绿色永远是不变的主旋律,冷漠到深沉,过于细腻的深浅绿色搭配,注视久了总给人一种孤僻精巧的美感,美到不像是真实的东西。
音响里面播放的歌曲是沙金斯蒂文斯的因为我爱你,轻细的吉他不知从谁修长的手指之间流泻而出,伴随着不急不缓的鼓声,温暖的歌声似乎是从你刚刚沉睡的梦境里慢慢走出来。
窗外的瓢泼大雨也无法阻止音乐让这个房间温暖起来,我跟着轻轻哼唱,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
伴随着歌声我跑进卫生间开始收拾自己,我很多时候不会照镜子,因为不太想看到自己白皙得很过分的皮肤。那种白比大多白人都要白,很不健康。虽然查理曾经安慰我很美丽,就如同掉到清澈水里面的珍珠一样让人赞叹。这不过是一种安慰,当被诊断出自己得了一种罕见病的时候,这种过分的苍白一直在提醒我自己不过是个病人。
查理很担心我会被疾病打到,他那么不擅长表达情感的人,却是不是会很敏锐地注意我的情绪变化,然后用很可爱的话语来鼓励我。例如,克莱尔你永远都是美丽的,你是我见过最好的孩子,就算无法见到阳光也没关系,福克斯是你永远的家。
我庆幸福克斯一年大部分时间都是阴雨连绵,我的皮肤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病变,车祸过后开始出现了无法接受阳光照射的毛病。医生发现我的黑色素细胞形成比常人缓慢,无法在强烈的紫外线下面形成好的保护,如果不小心接触到强烈的阳光就会被灼伤,真像是吸血鬼症,不过我看过吸血鬼症的病人,我觉得自己这种病还算是好的。
不影响自己平日的生活,就是注意不要暴露在强烈紫外线就可以了。
整理了一下淡金色的卷发,我记得一开始这头发是深金色的,这些年日见浅淡。这让我怀疑医生的诊断,我没听过哪种因为黑色素形成缓慢的疾病,会连深色的头发都弄褪色。苍白的皮肤配着浅金色的长发,加上我经常穿一些深色不花哨的衣服,漫步在福克斯镇上的时候,别人很多时候会将我看错成一个单薄的幽灵。
穿上薄毛衣还有长袖的浅棕色长外套,我比很多人都来得畏冷,就算是五月下旬,也要时刻准备保暖衣物。我觉得处于奥林匹克半岛的福克斯是没有夏天的,这里的气温永远停留在阴暗潮湿的冬季。
关上音响,挎上单肩书包,我匆匆下楼,房子是老房子。当初杰森曾经为了艾玛停留在福克斯,这里是他们亲手改建的房子。室内面积三百多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有三个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书房一个很好的厨房。会客厅在楼下紧挨着半开放的厨房,门外草坪也是属于这个房子的。
建筑的材料是当地森林里面的石料还有南方松木材,整个房子的设计图都是夫妻二人绘制而成后才交给持证设计师签名,然后上报相关部门得到合格审批建成的。
我很喜欢这栋房子的设计风格,不拘一格,到处都是亮点,完全是为了打造一个温暖舒适的家庭而设计。我这些年除了逐渐将增多的东西往房子里面塞外,完全没想过要去改变这里,虽然一个人住着有点空旷浪费。
喝了一瓶牛奶,我看看时间发现自己快要迟到了,扯过门口的雨衣穿上。打开门见到处都是雨水,没有任何犹豫地走入雨中。我那辆福特车放在房子后方的车库里,学校离这里有二十来分钟的路程,如果没有自己的车子,这里也不会有校车接送更不见公共汽车,想上次学都成为奢望。
我还没有考驾照,也许明年十六了能更容易拿到这张驾驶证,现在的我为了不让查理天天开着他的警车来接送,只能忽视驾照的问题自己开车上路。我的驾驶技术绝对过关,每天也就上学的时候开车,平时基本都不开,避免有更多机会被这里的巡逻警察揪住。
门前有一个私人的邮箱,我用钥匙开后伸手掏了掏,掏出一个厚实的信封。见到上面熟悉的黑色标志,不禁笑了笑。将信封塞到单肩书包里面,拉好拉链,外出不过一会,防水的深黄色长靴上面沾了很多泥水。
福克斯只有一所学校,小中高一体化,没有大学。学校看起来并不符合这里森林深山巍峨雄伟的大气风格,你能看到的只有放置在公路旁边,完全没有独特风格的配套用房,深栗色的砖墙外表在茫茫的大雨里暗淡无华。
空气因为雨水而异常湿润,我的车轮在倒车停下的时候溅起无数的褐色泥水。我没有迟到,但是却早到。偏僻简陋的泥地停车场上除了我这辆孤零零的二手福特,只有一辆阿斯顿V12Vanquish几乎与我同时间停下来。
拜查理订购的男性杂志所赐,我看了好几眼才确定这辆车子是去年阿斯马丁推出的王牌车型。这种豪华跑车突然如同幽灵毫无预兆出现在原始森林的福克斯小镇中,我第一个感觉没有任何羡慕,而是不自在的诡异。就好像平民窟的空地上忽然出现了一辆豪华百万跑车让人无所适从。
☆、第3章 那群路过的人
这种诡异的感觉让我自然地不开车门,想等待对方先出现。这也不过是一种另类的自我保护,很多时候我都是显得过于内向安静,没有多余的好奇心,也不热情美好。美国女孩子的一切特质在我身上格格不入,就算外貌无比年轻也改变不了内里灵魂的苍老成熟。
查理对于我这样的性格有些头疼忧郁,他一直希望我能在小镇上交到足够的朋友,能去参加足够多的舞会派对,而不是永远呆在杰森与艾玛的屋子里听音乐看书写字,我很抱歉让他失望。
我一年里面唯有的大动作是每年三个月的暑假,会拎着行李进行独自的旅游。查理对于我这种独自一个人的冒险很不赞同,但是他没有时间陪伴我,也无法改变我。而且暑假是查理最期待的时间,因为他唯一的女儿贝拉会回到这里陪伴他一个月,当然从去年开始,长大的女孩子再也受不了福克斯阴沉厚重的天气,而选择让查理到加州陪她。
伊莎贝拉,每次这么叫她都能轻易看到那双棕色的大眼里的不自然,她不喜欢别人叫她的全名,会很敏感地纠正这种称呼。我每年都能看到她一次,她跟她的母亲完全没有相似的样子。那种敏锐美丽,不善言辞更像是他那个内心感情丰富的父亲。
那辆Vanquish无动于衷地停留在雨雾里面,我觉得我已经给了车主足够的时间让他打开车门出来。我们停留的位置正好面对面,中央隔着泥泞的车道,所有的植被地衣都被车辆给碾平了。
清凉到冰冷的大雨从来没想过要停下,来自太平洋形成的暖湿气被奥林匹克山脉给截留下来,形成了连绵不断的各种雨水。
我的举动也像是被截留下来的暖湿气,面对这辆拦路虎犹豫着该不该先下车。停车场如同是一个荒凉而昏暗的空间,我感受了两辆车子隐约的对峙,这让我更不想先下车,反正上课还有一段时间,到了教室我也没有任何该做的事情。
突然对面那辆跑车驾驶门先打开,我看到漫天的雨丝里面,一个娇小的女孩走出来,穿着蓝色的牛仔裤与灰青色的单件长袖衬衫,雨水瞬间就打湿了她纤细的颈部衣领,深黑色的短发杂乱而略带冷硬地顺着各种方向伸展。第一眼被大雨遮去了清晰的视线,我模糊看到的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女孩。
另一个车门很快也跟着打开,一个穿着短西装外套的修长身影从车里出来,动作有种说不出的雅致流畅。他自然而然地打开雨伞追上雨中的女孩,跟她站到一块,金色的头发在阴郁背景里发出柔顺的光泽。
他们沉默而轻巧的穿过雨幕与我车子擦肩而过,我转头看到窗外的他们,才发现这两个人的外貌完美到不可思议,跟普通完全就是两个极端。我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他们的皮肤如此苍白无瑕,却又不显得惨烈无力,这种美丽就跟他们的车名一样足以三秒内征服掉这所学校的所有学生。
金色头发的男孩似乎是感受到我的目光,很敏感地回头看了我一眼,淡金色的眼眸里面有什么崩裂开,冷漠平静的瞳面出现了一种让人寒毛直竖的可怕情绪。
旁边的黑色女孩对于身边男孩的情绪变化发现得很快,她轻声地叫唤了他,男孩面无表情的脸孔上出现了一丝扭曲的懊恼,然后不再看我立刻举着伞跟随着她离开。
我僵硬着身体看着他们消失在雨中的背影,有些后怕地看向那辆名车,却惊悚地发觉车上又走下来一个人。他没有穿雨衣也没有带雨伞,深金的头发接近褐色,俊美的脸孔像是冰石冷硬得都快不像是人类该有的神情。
外貌很年轻,习惯这里的孩子都比年龄看起来显老,我猜测他也不过十六七岁。但是一个人的气质动作却可以出卖所有过往经历,这种可怕的冷漠我觉得没有任何一个年轻人能拥有。
内向与无动于衷的忽视,根本就不是同一回事。
他完全没有将任何注意力放到我福特车上,步伐快速地跟随刚才那两个人走去。我发现他们走的地方是学校的第一栋楼,那里是行政办公室。在此之前我从未在学校看过他们,如果不是迷路来问路的,那大概是来报道的新生,尽管这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外来的学生了。
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腿有点软,我才后知后觉发现刚才自己竟然在害怕。
害怕那三个人,不是对他们外貌的赞叹,而是本能地感到战栗。就像是在森林遭遇到黑熊一样,天性上的克制会让你整个人都处于反击恐惧的状态里。
但是回想了一下却无法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这真是糟糕的感觉。
☆、第4章 来自意大利的信
第一堂课是瑞恩先生的世界文明史,高中的基本课程。我很熟稔地将书竖起来摆出一个认真的姿势,我坐在最后一排,对于老师来说我这种学生永远是最没有存在感的,所以我从不担心他猜到我分心的小伎俩。我从不要求自己满分毕业,只要在四年内修完二十四个学科,拿到毕业证书就是我最大的目标。
对于一个内里接近中年大妈的女人而言,重新上学并没有太大的优势,这些教科书一直都在折磨我脆弱的记忆力与理解能力。
在福克斯我并没有太多的朋友,而位数的朋友里面一个同龄人都没有。在最该融入到福克斯孩子群中的年龄,我却在拼命地收集关于生命的书籍,研究一些虚无缥缈的黑色课题。七八岁的孩子外表也阻挡不了我那种恐怖的冷漠气息,那些还在读小学的孩子看到我就跟看到不干净的恐怖巫婆,连我在查理家住的那段时间,查理的房子都变成人见人怕的鬼屋。
在福克斯小镇上,任何同龄人都知道克莱尔这个家伙阴郁诡异,完全是个怪人。我在儿时的表现足以让所有跟着长大的少男少女退避三舍,所以我从不奢望能交到一个热情洋溢的年轻朋友。
避开所有人的视线,我开始拆开今天早上收到的信封,这是来自意大利的朋友的来信。信封好像是特制的,在邮票下方有一个精致的V形状图徽,他从不写自己的全名,每次都简称自己是C,二十六个字母排行第三的大写字母。
我猜测过他真正的名字,但是也是瞎猜而已,C的含义太广阔——丙等的成绩;碳元素;图形周长;娘娘腔的男人。
他不说我也不问,笔友的神秘并不是我好奇探问的理由。
信封袋打开里面的东西往外滑,我连忙手一扫将东西抓到手里,抬眼见大家都在听课没人注意才暗暗松一口气。是张专辑,六九年原版的甲壳虫专辑《艾比路》,我看到麦卡特尼光着脚丫子夹着香烟,与其余成员大步走过斑马线的封面,掌心有些发烫。
忍不住无声笑起来,还记得一开始用笔交谈的那段时间,这个家伙可是鄙视乡村音乐跟摇滚乐到死的。对他来说除了古典乐跟歌剧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别的乐曲,对古希腊戏剧这种偏门的玩意有很深的研究,却说不出二十世纪任何一首流行经典的名字。
说起来从第一封信开始,现在也快要六七年了,时间既快又漫长,喜欢古戏剧的老古董也被我念叨到会为我去寻找流行乐专辑。
将专辑放回书包里,打算回家后将张难得原版放到艾玛的书架上。信夹在信封底部,这几年他终于学会钢笔白纸写字。我永远无法忘记我收到他的第一封信是鹅毛笔羊皮纸写成的,而且那些羊皮纸颇有年头,能当古董拍卖。我一直怀疑他是故意的,好显示自己多有底蕴。
就是字体改不回来,满纸都是赏心悦目,但是看久眼花缭乱的英语花式字体。那些勾还撇得特别夸张,我怀疑这人平常该不是都这么写字吧,又夸张又臭屁。
信右上角是时间,没有具体的地址。下面是正文,比平常人更用力浓重的墨迹——亲爱的克莱尔:“不知道上次我寄给你的股票投资名单你收到了没有,当然不管你收到没收到这张名单的结果都跟你毫无关系,因为你从不打算从你那个孤僻贫乏,又一无是处的小乡村里走出来,用哪怕一分钱去购买任何你看不见的财产。”
我不由手一抖,突然记起上次是有收到C寄来的名单。因为他时常觉得我穷酸得很可怜,简直无法想象这个世界怎么会有人能穿着两年前的旧夹克出来闲逛的,所以自作主张地就塞给我这种玩意让我去学着投资。
但是小市民心态久了,觉得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我银行里的钱可经不起瞎折腾。守成就行了贪心是罪过,再说我对股市毫无兴趣没有了解,最后福克斯那段时间天天下雨电脑给浸水死机了,更懒得出门就把这回事完全忘光。
不过他怎么知道我没有去买股票,真是奇怪。
接着往下看,C又开始抱怨起自己周围的人来。
“我的克莱尔,你完全无法想象我最近的生活有多糟糕,就如窗外每天都晴朗得万里无云,阳光灿烂到我想杀死点什么。M那白痴又反对我的决定,他那个样子我看腻了好几世纪,脸上的皱纹都快要苦成悬崖沟壑。两个月前我坐在他身边看他能多久不动,结果我现在还在他身边坐着。A每次笑的时候我都恨不得将他踢到地沟下水道里面,让他那难看死白的笑脸跟他做作的一举一动去陪伴肮脏的地底老鼠,也不想想自己的老脸那么猥琐黑暗,笑起来简直让人恶心。
“我最近在想要不干脆一把火烧了家里,将他们俩都给咬个半死,然后倒吊在钟楼上给阳光暴晒,到时候那闪闪发光的美景一定会让人赞叹。
“哦不,我该学会忍耐,不然很容易被倒吊在钟楼上的是我。虽然我确定他们一定没法将我干掉,就像我干不掉他们一样。
“这真是个无聊的事实不是吗,除了你外没人知道我一直在特训。M那个白痴不管怎么说一定会跟在A身后,我还没有快到可以同时制止他们两个的速度,不过我确定自己再过一段时间渡过了瓶颈期,他们也不一定是我的对手。
“我在地底仓库的垃圾区里面翻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玩意,你所谓的经典音乐跟灰尘一样廉价繁多。我都不知道当初是哪个没脑子负责收集的,连这种没营养的东西都能一卡车地运来占地方。我想你一定不会愿意我将这些玩意全部寄给你,随意拿一张,封面上那四个傻子看起来真难吃,你确定你真的喜欢他们而不是你一个没营养的笑话?
“最近的新生儿没礼貌到让我想将他们一个一个塞回长眠的地狱里,又粗鲁又愚蠢,简直无法想象是谁让这群没有灵魂的白痴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也只有A那种脑袋的智商才会觉得家里多一群这种嘈杂的蠢蛋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这群蠢蛋弄没了我的理财专家跟服装设计师,我最近不得不重新执笔工作。A从来不管财政,M我只求他别时不时抽风自残就完事。家里没一个能派上用场的,在下一个理财专家找到前如果我不亲自处理,我怀疑下个月我们都会因为财务管理不善而重回森林里打猎。
“而且我越来越厌烦A老是抓着我的手不放,在他眼里我不过是一个脑袋空空的冲动鬼,所以我就做他眼里的低能儿。他一点都没有发现我在面前已经说了无数次谎言。他每一次抓我的手我就说一次谎言,这真是枯燥而简单的活,没点技术含量。”
——瑞恩先生的声音如同催眠曲,他的课一直喜欢跑题。我耳朵里隐约听着他在教什么课,一边摸摸雪白的信纸。
C已经无数次抱怨了他的家庭成员,他一定很喜欢他们。我是如此确信,对他来说就好像世界上没有另外两个人能让他如此注意了。无论这种注意是善意的谎言,还是恶劣的不怀好意。
信纸最后一行字没有开头那么整齐,整齐得如同印刷体。就好像写给我的关心,会让他觉得困扰。
略带过度用力到凌乱到唯美的字迹——“你确定你还想呆在福克斯等死吗?我这里有些地方是适合人类居住的中空区域,你永远不用担心那些地方会出现不在规则内的危险,如果你哪天脑袋终于开窍了记得找我要名单。免得我下一封信寄到前,你干巴巴的尸体已经被塞入冷杉树根下面。
你真实的朋友-C”。
我一点都不想搬家啊,C信友。
早已经习惯这个家伙的口气高傲到尖酸刻薄的地步,这些年固定的通信让我多多少少了解C的家庭情况,前提是他没有满口谎言。
他很喜欢用夸张而诙谐的语气来讲述他的生活,我大约知道他有两个亲人A跟M,一堆不明身份的住客,生活很奢侈,会赚钱的人却不多。
我其实一直很怀疑C的家里应该有财政赤字,因为在他口里我知道了他家有好几十只不事生产的米虫,都是A收集来的。我更倾向A其实是个慈善家,收养了很多新生无父母的孩子,可是那很花钱,所以负责财政的C一直看他不顺眼想揍他。
而M在他口里更是米虫中的大米虫,因为M吃得最多,但是基本就不管事情,属于超级混吃等死却老也不死的超级讨厌鬼。
而给我的来信从一开始含蓄高贵的华丽文笔,现在已经熟悉到每次打开信封我都大约知道,这个家伙又是一纸张的老妈子唠叨抱怨,除了字体华丽,他已经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称为高贵华美了。
我曾经记得以前他曾经寄来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就算我满嘴谎言,唯独对你真实。”
感动得我这个年纪加起来也快妇女的老女孩差点没飙泪,能得到这种朋友真让人觉得友谊天长地久啊。后来他的信就开始长起来,最长的时候连他研究的神学课题草稿都给我当成信纸寄过来,那可是足足七百多页都能出上下两册书籍的厚度。
而他寄信的目的不过是炫耀他的博学深度,外加一顿对我的讥讽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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